保利发展10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保利集团《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告知函》,保利南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5.12亿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保利集团。此次无偿划转后,保利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48.75亿股(占总股本的40.72%),而保利南方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此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保利南方变更为保利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保利集团。
保利南方为保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次股份划转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之间进行,不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此次划转事项已由保利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完成审核批准,尚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的备案表、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东莞市股票配资公司,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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